V观财报|荣联科技收问询函:经营现金流与净利润差异较大合理吗?

2023-06-04 14: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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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5月11日电深交所11日对荣联科技下发年报问询函。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9亿元,同比下降54.72%,与报告期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428.85万元存在较大差异。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36亿元、9.6亿元、7.93亿元、13.49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88.43万元、548.45万元、95.58万元、-403.6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7亿元、-2.21亿元、-0.3亿元、2.69亿元。

  深交所要求荣联科技详细说明在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上升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原因,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合理性;

  结合不同业务板块收入构成、成本确认、费用发生销售回款、历史业绩等情况,分析说明各季度财务指标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进度或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2022年末收入截止性测试情况执行的审计程序,对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报显示,从客户所处行业角度,政府、金融、其他行业、行业应用服务商毛利率分别为7.78%、13.64%、9.96%、8.69%,同比分别上升0.71%、1.36%,下降5.19%、5.93%。

  深交所要求荣联科技结合公司产品竞争力、行业发展状况、收入成本构成明细及变动等说明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4.28亿元,其中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技术服务成本余额分别为1.27亿元、2.29亿元、0.72亿元。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8.31万元,其中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分别计提537.65万元、120.66万元。

  深交所要求荣联科技说明报告期内技术服务成本的变动情况,公司技术服务成本的核算依据、发生原因、具体构成及占比,与技术服务费用的划分依据,未在当期结转销售成本的原因;

  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并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就发出商品的真实性说明所履行的审计程序。

  深交所要求荣联科技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期末存货盘点情况、存货账面价值真实性及准确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技术服务成本分类及结转的准确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1.59亿元,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合计余额为1.01亿元,占比63.65%。

  深交所要求荣联科技列示对前述对象的预付款项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形成原因、交易金额和期末余额、预计结转或归还时间,预付款项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核实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具备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41亿元,同比增长10%。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299.33万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73亿元,同比增长24.66%。

  深交所要求荣联科技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交易内容、账龄结构、逾期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障碍、预计回款时间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结合应收账款客户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向客户提供的信用政策以及同行业情况等因素,说明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及相应的保障措施。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报显示,公司董事方勇对《2022年年度报告》议案投弃权票,同时无法保证2022年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为“鉴于荣联科技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截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董事会决议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无结果,本人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财报可能产生的影响;2023年2月中上旬,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公司回复中的特定说明,本人提出需公司提供澄清材料以作判定,至今未得到充分响应。因此,本人无法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理且必要性以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作出判断。”

  深交所要求荣联科技就上述情况予以核实,并说明该董事所述事项的具体情况、经过,公司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为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积极配合和协助;如是,请提供证明性材料。

  年报显示,2020年12月,公司实缴出资2900万元入股上海创沨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沨”),担任有限合伙人。上海创沨投资3900万元给温州中汇金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汇金玖”),担任有限合伙人。2022年2月,中汇金玖投资2100万元给芯带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带科技”)。芯带科技为公司股东王东辉间接持股企业。

  深交所要求荣联科技结合芯带科技的股权结构、董监高背景,补充说明上述投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与披露义务;

  结合芯带科技的历史沿革、评估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与经营情况、投资决策程序,补充说明中汇金玖投资芯带科技的估值合理性、必要性,是否存在为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中新经纬APP)

【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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